一、 | 本會館採會員制,依會員種類,可享有本會館各項設施及服務,並應遵守本會館會員規章與其他相關規定,唯會員權益不包含本會館一切資產之所有權、管理收益權,對本會館之管理、人事、財務亦無參與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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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會員使用各項設施設備,不得任意更改、移動原有之配置,並遵守本會館會員使用守則,故意或非正常使用而損壞本會館器材設備者,願照價賠償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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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會員資料採電腦存檔方式,會員證限會員本人使用,不得冒名轉借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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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進入本會館請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器材使用後請務必歸位,並自行清除器材上之汗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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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進入本會館應遵從臺北捷運公司北投會館管理要點及管理人員之指導,勿大聲喧嘩及攜帶寵物入場,嚴禁賭博、飲酒、吸煙、嚼食檳榔或其他違法之行為,不可擾亂公共秩序或打架滋事,若不依規定並經勸阻無效者,本會館場得驅逐出場,如有危害公共安全者,將報請警察機關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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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本會館備有臨時置物櫃,供會員使用本會館設施時,暫時擺置隨身衣物之用,會員使用設備完畢後應將物品攜離。本會館對會員所攜物品及留置物,不負保管責任,如有遺失或被竊情事,概由會員自行負責。留置物品若無法辨識時視為遺失物,本會館有權處理該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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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本會館除農曆春節外全年無休,均依公告之營業時間開放使用,如遇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時,本會館得臨時暫停開放或縮短營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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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會員至本會館使用各項設施時,應攜帶會員證,並憑證於會館內之健身房櫃檯購票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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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本會館健身房禁止十五歲以下未成年人使用各項健身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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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會員未經許可,不得在本會館做宣傳廣告及海報張貼等商業活動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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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北投會館網站有隨時修改會員守則的權力,更新的會員守則會立即在首頁公告,對於北投會館所提供之服務有任何意見,歡迎反映與指教。 |